4月20日,安省不仅出台了15%非居住性投机税,尤其对那些海外购房者可以说是一种限制措施,但争议也很大,有人甚至认为这些措施反而会进一步拉升多伦多等安省城市的房价,你怎么看呢?且不说买房,对于没有雄厚资本或者暂时不考虑买房的人来说,此次出台的房租管控(rent control)倒是一项关键而实用的决定,尤其是租客们来说,这一招多多少少能遏制无良房东乱涨房租,还是值得肯定的。
周四的安省房产新政一下子出台了16条规定,其中关于房租管控的没几条,关键点是将1991年后建造的房屋也纳入管控范围,每年的房租不能任由房东上涨,新标准是涨幅以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为参考,不能超过通胀率,比如今年不能超过1.5%,虽然房东可以根据房屋空置率和其他因素申请上涨幅度超过通胀率,但是必须满足非常严格的条件。另外,安省也将拟定统一的租房合同规范,避免一些不良房东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
那么,实际生活中,4月20日生效的房租管控新政策(以下简称“新规”),对房东和租客来说,到底会有什么切身影响呢?下面列出一些多伦多的生活案例,快问快答,帮助大家捋清楚租房的那些事儿。
问:小华跟女朋友今年4月15日收到了房东的涨租通知,里面写道8月1日开始,房租涨300加元,按照新规,他们该掏这份钱吗?
答:由于新规是4月20日才生效,而小华情侣两人是在15日收到了涨租通知,所以理应按照新规之前的条款走,即便出租屋是1991年后建造的,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小华如果想继续租下去,就必须按照房东的要求涨房租,即便涨幅超过新的涨租规范。
问:小苏4月20日当天收到房东涨租通知,原本每月1500加元租金,三个月后房东要涨到1800元,她该怎么办?
答:由于小苏接到涨租通知与安省新规生效是同一天,按照新规,所有在4月20日当天及以后的涨租必须遵从新规,即按照最高1.5%的涨幅比例来走,换算过来,也就是说小苏的房东最多只能把房租从1500元涨到1522.5元。接下来,小苏要么可以向房东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举报,要么小苏的房东可以向委员会申请涨租特例情况,结果要看委员会的处理。
问:包先生是小花的房东,由于想把房子收回自用,他便给小花发了驱逐通知,按照新规,房东驱逐租客需给予一定补偿。那么,具体来说到底什么意思呢?
答:安省政府发言人称虽然4月20日新规生效,但是关于租客驱逐补偿的细则要到周一,即4月24日才会出大纲,然后周二周三进行初期的商讨确定。也就是说,目前还不清楚包先生驱逐小花应该补偿多少钱。
问:小马是个包租婆,她发现出租屋的水电等费用远超过通货膨胀,而新规提到此后涨房租不能超通货膨胀率,她该怎么向租客收取这部分差价?
答:跟以前一样,小马可以向房东租客委员会申请涨租特例情况,看委员会是否批准。而且这次涨租到下次再涨要间隔12个月。如果政府房产税或水电费出现猛涨的情况,房东可以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但是新规里提到,万一小马的出租房里有任何未结清的电梯维护作业账单的话,就不能申请涨租特例。
问:小李想把自己的房子以1700元/月租出去,一共7个人有租房意向,他决定以1800元/月出租给其中一名求租者小凯,这样的行为允许吗?
答:《安省规范租房计划(Ontario Fair Housing Plan)》中没有任何规定禁止租房竞价,连续7年来多伦多的租房市场都很火爆,供不应求,所以竞价出租对房东来说是合理的选择。
问:姗姗一年后不想续租了,她现在租的房子每个月租金1900元,她得知房东在她走后,将以2700元/月把房子租出去。姗姗想知道,房东真可以这么做吗?
答:《安省规范租房计划(Ontario Fair Housing Plan)》并没有针对不同批次租客租金变化的规定,也就是说,原有租客不再续租的话,房东可以自行决定给新租客的房租价格,涨多少都看房东。
问:小萨同一栋楼上拥有三套公寓,全都租了出去。一场水涝突发后,他要额外支出非常多的房屋维修保养费,他考虑让租客共同承担这些维修费用,该怎么做呢?
答:遇到这种情况,小萨可以向房东租客委员会申请涨租特例情况,详细说明这些资本支出,包括重大的维修翻新改造等费用。委员会将安排听证会,小萨的租客出席听证会且可以在会上质疑或赞成房东的集资要求,最终委员会将作出定夺。如果成功的话,房东可以按照委员会的许可,未来三年将房租涨幅提高到3%,考虑到未来政府的税费和其他水电费用上涨不确定因素,这个涨幅暂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