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教育是由各省和地区分开负责。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从5岁起可以免费享受义务教育直到高中毕业。2002年,在25至64岁的加拿大人中有约43%的人拥有大专学历,而在25至34岁的人中有约51%的人拥有大专学历。根据全国广播公司 (NBC News) 在2012年的报告,加拿大是世界上教育程度最高的国家。
那么今天就让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安大略省(安省)的公共教育系统吧。
安省的公共教育系统主要由一下几个部门组成:
教育厅负责监督安省公共教育制度的所有事物。安省的《教育法》中说明了教育厅厅长、教育局、督学、校长、老师、家长和学生等人的责任与义务。
教育厅责任包括:
为教育局制定政策和指导方针通过“资金公式”为教育局分配资金设立省课程安排制定毕业资格条件制定教科书和其他学习材料的清单
教育厅厅长 Minister of Education
教育厅厅长由省长(Premier)任命,是民选省会议员(Member of Provincial Parliament - MPP)。
安省教育质量办公室
Education Quality and Accountability Office
EQAO是独立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督本省学生各阶段的学习情况。该机构的责任包括:
制定并管理读写能力和数学能力的测试
向教育厅和公众汇报考试的结果
据考试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之前我介绍的OSSLT考试就是由EQAO负责的了。
安省教师学院
Ontario College of Teachers
安省教师协会负责管理专业教学人员。该院责任包括:
制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培训计划的标准
管理登记省内合格教师的注册名单
调查教师被投诉事件
教育局
School Boards
安省共有72个教育局,其中包括31个英语公立教育局,29个英语天主教教育局,4个法语公立教育局和8个法语天主教教育局。还设有一些教育机关,负责监督在医院、疗养中心和安省偏远地区的学校。
教育局的责任包括:
决定如何使用来自省教育厅的经费
制定预算
决定在何处/何时兴建或关闭学校等问题。
为学校提供计划,如:特殊教育、新移民和法语专修等计划
制定教育政策
确保学校遵守《教育法》规定
建立每所学校议会(School Council)和教育局事务家长参与委员会(Parent Involvement Committe)
教育局有以下负责人/部门,他们监管的责任也各不相同。
理事(Trustees)
理事由市政选举选出,代表当地家长和学生的利益。理事会出席有关开除学生的会议,并参与制定教育预算等事宜。
学校督学(Superintendents)
又称为“检察官员”,教育局有不同的督察负责不同的学校。督学会参与有关停学上诉、特殊教育会议等事宜。督学也可能会被教育局指派监督教育局某个部门/项目。
学校
学校校长负责管理所属学校,校长的责任包括:
监督校内教学与课程安排,并作出有关学校改进的计划与决策
监督教师和其他职员
管理学校预算和学校保养
决定学校部门人员的配置
维持学生记录,确保将成绩单寄给家长
督导学生纪律,决定是否停学和开除学籍事宜
协同学校议会参与制定学校行为守则等政策,并参与募集筹款等事务
安省老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在公共教育制度下教导学生。教师的责任包括:
准备课程计划、授课和评估学生进展
维持课堂内的秩序
指导课外活动、社团和活动
和家长保持沟通、讨论有关学生的进展
学校议会为校长和教育局提供咨询意见。每所学校必须设有学校议会,其中包括家长代表、校长、老师代表、学生代表、非教务职员代表和社区代表。议会主席和大部分的成员必须是家长。校长不得在校议会的决策中投票。校议会的责任包括:
与家长和社区分享信息,并征求他们对议会探讨事项的意见
为该校校长和教育局提供咨询意见,如:学校年度日历、改进学校表现、校长选派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