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个全球性的现象,不只是在中国发生。美国出台了多少法律,但为什么还是有校园枪击事件?”在12月11日的一场关于“校园欺凌”的媒体沟通会上,光合行动(关注青少年教育与发展的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之一沈旭说。
几日前,一个10岁男孩在校园厕所被欺凌的事件刷爆朋友圈。男孩母亲在“控诉文章”中详细描述了孩子被同学欺凌的细节,以及同校方间“显然没有任何作用”的沟通。
这不是“校园欺凌”首次占领舆论场,时不时,总能看到身着校服的孩子欺负同辈的照片或视频,从语言羞辱到武力攻击,让人愤愤。
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11月,教育部共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出“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什么出台了政策,校园欺凌依然屡禁不止?
校园欺凌是全世界的难题
常被当作标杆的美国,在1999-2010年间,共通过了121个法案,用以定义并禁止欺凌行为。尽管从认识、发现,到协调、处罚,美国在反欺凌方面已经有了较成熟的系统,但是依然面临挑战。据2014年“欧文斯预防欺凌项目(Olwsus Bullying Prevention Program)”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依然有17%的学生被卷入欺凌事件之中。美国的持枪问题亦是校园安全的威胁因素。
在日本,1980年前后便开始关注校园欺凌问题,但在2013年之前,日本未对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制定专门的法律,学校及有关机关应对欺凌问题所依据的是文部省出台的措施或通知。关于立法的转机发生在2011年,大津市某中学一男生因遭受欺凌而自杀,在日本社会引发巨大反响,掀起校园欺凌问题的讨论热潮,人们对学校和教师熟视无睹的态度和行为深感震惊,也要求重新审视学校和教育委员会的关系及其各自作用。在大津事件的推动下,日本于2013年6月公布《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
再看文化背景更为接近的台湾地区,一项针对4347名中学生(7-12年级)的调查显示,有10.7%的学生被欺凌,10.9%的学生欺凌过别人。
回到大陆,在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山东某县的“农村中小学校园欺辱”(2012)抽样调查中,30.5%的学生表示遭受欺辱行为。上海虹口区“中小学生遭受校园欺辱”的抽样调查(2013)则显示,17.83%的学生表示遭受欺辱行为。
谁知道校园欺凌的真相?
今年接连发出“通知”和“意见”并未阐明何为校园欺凌。据光合行动,目前被引用最多的是挪威学者欧文斯于1978年提出的定义(并于1993年更新)——当一个人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更多他人的负面行为之中,就是遭受了欺凌。
多次发生、不怀好意、力量悬殊。这是光合行动在“沟通会”上反复强调的用于界定欺凌的三个元素。欺凌不止是诉诸肢体上的武力,也可能是言语的侮辱、冷漠的隔离。
究竟真相是什么?是一个或一帮欺凌实施者,攻击、侮辱、孤立一个欺凌受害者吗?任何一方回忆现场的言语或者文章,句段中交叉着正反分明的形容词,白线的两边站着两个人,一个天性温和良善隐忍,一个行为乖张邪恶霸道,两个脸谱化的人。
在“欧文斯预防欺凌项目”17%被卷入欺凌事件的学生中,12%是被欺凌者,3%是欺凌行为的实施者,还有2%既是被欺凌的人,也是欺凌实施者。
实施欺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原生家庭不恰当的教育方式(比如暴力、冷漠),可能是因为社区其他邻居、亲属的示范和影响(比如侮辱、所谓“善意”的玩笑和举动)、也可能是因为遭受同伴的欺凌转而欺凌他人……
被欺凌的原因,多是因为呈现了某种不符合社会评价标准的特征,触发点可能是身材、性别、衣着、行为、性格等等。如果孩子不能在正确的引导下调整或认可自己的这些“特征”,并向欺凌实施者作出态度坚定的反馈,极有可能遭受长期重复的欺凌。
我们常常急于愤怒,急于相信自我的判断,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情——我们所知是否是全部的真相?还有被忽略的事实的细节吗?什么样的惩罚是合适的?原谅可以到何种程度?是否有更优更妥善的扭转方式?
老师不是警察或法官,欺凌事件并不一定可以通过搜集各类证据来做绝对公平的判定。从打闹到推搡,行为到何种程度就不再是玩笑?是否有一个手册能提供指示?或者只能从漫长的观察和实践中去作出无限接近于理性客观的判断?
“搜集碎片,”光合行动的部分成员曾经在基金会支持下有计划地参与执行过3年的减低校园欺凌的专题项目,前后5年时间钻研和实践这个议题,如今沈旭说,“我们希望有更多更具体的场景描述,尽量搜集更多人的描述,尽量回顾(欺凌事件)最初的状态。我们会退回到温和的立场。”
光合行动关注校园欺凌,与合作学校签订了信息授权书,用温和妥善的方式观察、判断和行动,指导受欺凌者作出坚定的回应,干预欺凌实施者的行为,甚至影响孩子原生家庭的教育方式。
“我们协助老师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给老师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模版”。光合行动团队成员在参与执行减低校园欺凌过程里,曾请孩子写下他们最不愿听到老师/家长评价他们的3句话,和最希望听到的3句,然后给老师/家长看,“他们看了会反思,说‘我竟然这样骂过孩子’”。
沈旭说,“我们也教老师‘责备学生’的艺术,告诉老师如何既表达出自己的委屈,又不表现出侮辱的意思,“比如孩子的课堂作业没有写完,你不能说‘你是猪啊,写这么慢’,你应该说‘你这样做,不仅不能让自己按时回家,老师也不能按点回家啊,这事我挺不开心的。’孩子其实分得清什么是侮辱,也懂你的情绪。我们不是说老师不能责备孩子,而是要知道怎么责备是合适和有效、不伤害孩子的。
“所以我们不是局限在‘怎么解决校园欺凌’这个问题上,而是在建立班级文化和师生关系。”这样,更容易和学生沟通,也更容易了解学生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以暴制暴”还是“挫折教育”?
“打回去,往死里打。”这是校园欺凌新闻中,常常会出现的热门评论。因为“只有打回去,对方才知道你的厉害,不敢再欺负你”。
但是复仇的同时,孩子也完成了角色转换,从欺凌受害人成为了欺凌实施者。
“我们也会教孩子评估局势,比如教他怎么正视欺凌实施者的眼睛,怎么拦住拳头,怎么寻求帮助,怎么躲避和逃跑。不能‘往死里打’,这不是一种尊重生命的状态。
“有的家长也会说,‘他们(欺凌实施者)喜欢你才和你玩’,或者把这种事情当作孩子成长必经的挫折。但我们仔细想一想,校园欺凌是孩子必经的挫折吗?我们做过调研,有大约80%的人认为不严重的校园欺凌是可以的,但同时,在我们所接触的人群中做过小范围调研和访谈,100%的人认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曾经遭受的校园欺凌。孩子没有必要在这样的问题上接受挫折教育。
“孩子把事情告诉家长,是因为他希望被保护,但是有的家长并没有提供孩子需要的保护,而是将话题推出去,让孩子自己承受。
“正确的做法是,首先问孩子发生了什么;然后问他的感受是什么;最后要问他希望怎么解决,‘(孩子)你希望我怎么去帮你讨回公道’。孩子会在这个过程中思考。”光合行动说。
其实早在2011年日本大津事件之前,在1980和1990年代中期,也曾掀起过两次校园欺凌问题大讨论热潮,其直接原因是有学生因遭受校园欺凌而自杀。但在此两次大讨论中人们尚未对学校的不作为提出过多批评,也未更深入地研讨立法问题,更多的是对禁止校园欺凌的意义以及如何采取有关预防措施进行讨论。
也许现在,我们对校园欺凌知之甚少,“通知”和“意见”刚刚接踵而来,可能老师甚至校长也才刚开始正式接触这个话题,也和我们一样茫然无措。
我们会从人性讨论到惩罚,再讨论到立法保护,这些自然都是非常必要且有意义的。
但是同时,我们可能也是老师、校长,是父亲、母亲,是爷爷,奶奶,是哥哥,姐姐。我们理解我们的孩子吗?我们能为他们营造出一个安全温和,友善互助的学校、家庭、社区环境吗?
也许我们所有人,都需要用一些时间,来做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