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再熬几年”,因为你终将大学毕业,你终将离开父母,你终将过上物质独立、精神独立的生活。
豆瓣有一个“Anti-Parents父母皆祸害”的小组,里面有11万多的组员,翻看这些帖子,同样是子女们对父母的种种“控诉”……父母与子女怎么就走到这种相爱相杀的地步?
前段时间,18岁的四川少年小斯(化名)高考后自杀了,QQ空间留2800字长文“控诉”他的父亲,表示他丝毫没有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小斯的父母痛不欲生,直到看到儿子的“控诉”后,他们才第一次知道儿子的真实想法。这不得不说是个巨大的悲剧,一条年轻生命流逝了,一对父母永远地失去了儿子,然而他们彼此之间却从不曾达成理解与谅解。
提及这则新闻,源于身边一位朋友的遭遇。他的父母亲非常爱他,爱到无微不至,爱到什么事情都干涉,他感到深重的压抑。他与小斯的经历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处于父母的操控之下并无力摆脱,只不过这种操控处于两极:前者以爱的形式,后者以恨的形式。
小斯的新闻底下有无数网友的跟帖,他们陈述了类似的经历;豆瓣有一个“Anti-Parents父母皆祸害”的小组,里面有11万多的组员,翻看这些帖子,同样是子女们对父母的种种“控诉”……父母与子女怎么就走到这种相爱相杀的地步?
“我只是为你好”
不必援引太多的调查,这是一个非常直观、显而易见的事实:中国式父母既将子女视为自己的责任,也将子女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在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里,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明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亲密的人之间,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界限感,干涉无处不在。
结果是,一方面父母很爱子女,爱到为子女而活的地步。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父母:买昂贵的学区房为的是让孩子上最好的学校,努力赚钱让孩子上补习班,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自己省吃俭用,为了陪小孩做功课牺牲了自己的所有业余时间……总之,就是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人生的唯一重心就是子女。
但另一方面,他们也会对子女产生一种不自觉的操控欲,他们要求子女必须按他们所设想的“好”的路线走。一旦子女反抗,很可能会听到以下的话:是我生养了你啊!是谁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大的?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好,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我为了你牺牲了这么多,付出了这么多,你怎么可以这么狼心狗肺?……
很显然,绝大多数中国父母,从来就没有精神独立过。他们不明白,人,首先是独立的个体,接着才是父母或子女的身份。作为父母,抚养小孩健康快乐地成长是责任和义务,可这种责任和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牺牲父母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一切。就如同若你有条件让小孩出国夏令营——那很好,但如果为此你得每天打3份工一天工作13个小时,你也可以选择不。这不是自私,而是你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当然,父母也可以选择“伟大”,可以为子女牺牲一切、付出所有,但这不能改变的前提是:父母与子女之间,首先是彼此独立的个体,接着才是父母与子女这层关系。你不能因为你付出了更多,就将自己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就认为自己有权安排子女的生活。事实上,这种想法的本质是自私的,是父母潜意识里要得到回报,他们以子女是否听从自己视为自己是否重要的标准,他们接受不了自己被“轻视”。其代价是,子女的自主选择权被褫夺,子女陷入痛苦的深渊。
没有将自己与子女视为独立个体的父母,不是合格的父母。
那我们该如何做父母?还是鲁迅先生看得透,早在1919年写就的《我们怎样做父亲》一文里,他就提到问题的关键:“解放子女”。不要因为自己的想法、观念、欲望干涉子女,不要以“为你好”“你不听我的就是大不孝”来绑架子女,把自己视为独立的个体,也把子女视为独立的个体。这一点,我们可以在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的对话书信集《亲爱的安德里》里感受到,父母对子女可以建议、可以否定、可以批评、可以生气、可以拒绝,但切不可道德绑架,也不要率尔替子女做决定。
你是合格的子女?
解放子女,其实也是在解放父母。只为子女而活、为子女牺牲一切、将希望寄托于子女身上——这或许是伟大的,却也很可能导致悲剧的结果。何况,人生的选项真的不是只有子女,每个人都该拥有自己的梦想、追求、人生,父母不必活得如此悲情、辛苦(各种鼓吹牺牲、奉献一切才是伟大母爱的论调可以休已),追求个体幸福同样是伟大的。
不过,我们在谈论做合格父母的资格时,身为子女也必须反躬自省:自己是否是合格的子女?我们要求父母精神独立,自己是否也做到了?
事实是,世界上的确有许多混账父母,可混账子女更多。许多子女享受着父母亲全心全意的爱与付出,他们习惯了向父母伸手,名牌衣服要父母掏钱买,房子要父母掏钱买,婚礼的钱要父母出;可一旦父母干涉了他们什么事,他们就忙不迭地大声嚷嚷:我要做自己,你们不要来干涉我!
这种人也不配做子女,因为你苛求了父母抚养栽培你的义务以外的东西,要车要房子时你怎么就没想到独立?这其实是假独立、真自私。
另外一类子女,以父母不尽责、自私等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这就更混账了。因为个体的独立,并非意味着人是脱离社会关系存在的,恰恰相反,独立意味的是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身为父母,抚养子女是你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身为子女,赡养父母也是你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这种责任是不以任何前提条件存在的。当然,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同、理念不同,抚养或赡养的方式不同,但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己所能却是本分。
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本文开篇提到的小斯,他才18岁,还在读书,在物质方面他还必须依赖父母。这时面对父母的控制,是否意味着他无处逃脱了?不,死亡绝对是最坏的选择。正确的办法是,好好活下去。
就像连岳说的,“孩子,再熬几年”,因为你终将大学毕业,你终将离开父母,你终将过上物质独立、精神独立的生活。等你真正独立了、真正人格强大了,你会发现,没有谁能够主宰你的命运,除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