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儿童在加拿大被视为未成年人,如果在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来加拿大学习,必须由加拿大负责任的成年人照顾。这个人被称为监护人。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要求:
进入JK和SK的学生必须在学习期间与父母同住;
1年级至8年级的学生必须与父母或亲属一起居住,并在学习期间被任命为监护人;
无论年龄大小,学生都必须在整个学习期间指派一名监护人。
这个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年龄超过19岁。学生的监护人必须给学生一份经过公证的合法声明。监护人可以由家长委派,也可以由申请人所申请的学校来安排。所有未成年人申请人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保管人声明 - 由原籍国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署,以及由加拿大保管人签署的保管声明 - 表明已经安排保管人代替家长。
监护人的角色包括随时对学生进行定期护理,支持和监督。这包括所需的学校相关,个人和医疗紧急情况。 对监护人的期望是:
协助学生抵达; 参加文件验证和学校注册等预约
参加学校或国际教育服务部门要求的与学生有关的任何会议和/或约会
回应和参加学校及其他方面的医疗和紧急情况
协助学生寻找医疗保健,并提交医疗保险索赔
根据需要,确保将免疫记录提交给约克地区公共卫生部
向学生提供有关学校计划和活动的家长建议,并参加家长/教师面试
根据学校的学术计划和活动提供所需的同意
报告缺席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学校提供授权
保留学生时间表的副本,并同意时间表的变更
接收,审核并签署学生的成绩单
立即告知家长任何影响学生的学校相关,行为或情感问题
协助学生进行学术更新
协助学生确保学生在每学期/学期结束时将所有教科书,乐器和任何其他学习用品归还学校
代表父母为学生辩护
与学校和国际教育服务部门保持最新的联系信息,并提供额外的紧急联系
保留医疗保险单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