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买了现在住的房子,我们从房客成了房主,又兼做了房东。直到前年我家的地库一直出租,几乎没有闲过。中间只有一两次搞装修闲过几天。现在之所以不出租了,是因为按揭已还清,加上年纪大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钱马马虎虎够用就行了。
我家的地库从后院方向看去完全在地上,从前门看就全在地下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Walkout”(步出式地库)。这种房子容易出租,这是买房时朋友介绍的经验。那时候我们刚到加拿大,囊中羞涩,买房子的首付只付了几万块钱,每月要还不少按揭和利息,出租部分房子势在必行。
常听说有人因出租房子,在报税问题上被税务局查过,我们家倒是没有遇到过。从第一年出租报税开始,在计算出租的净收入时都是正的(就是说出租房子没有亏损)。我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才合情合理,也不必提心吊胆了。
二十年来先后遇到的房客有十来家,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大麻烦,也很幸运地从未遇到过不交房租的房客。有的房客和我们还成了朋友。“歪果仁”我们不租,因为摸不到他们的深浅,真要打起官司来,也摸不清套路。只有一次租给过一个韩国人,介绍他来的女朋友还是中国人。
作为房东我们最大的的体会是:其一,来人租房看房子时,房东也要利用这个机会,会看房客,对不上眼的就不急于租了;其二,“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设身处地、以己度人;其三,“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既然租房赚钱,总是要有麻烦的。
“公事公办”,每来一个新房客,我们都要签订英文的租约。有些话事先讲清楚,如损坏东西要赔,摔倒受伤房东不负责,尽可能节约水电等等。我们的房租偏低,也从未在中途加过房租。
洗衣机干衣机在地库。为方便租客也没有上锁,更没有要投币,只是建议每周使用一次,最好是在低电费时段使用,多用时打个招呼。大部分人都是“将心比心”的。
我们的租客中,住得最长的名叫詹森(均为化名),一位从香港来的移民。住满了“移民监”后,又换成他的“大舅子”高先生。高先生一住又是几年。每次回香港几个月,临走前都把房租的支票开好交给我们。平常他们还帮我们修修电气之类。地库门口有蚂蚁,我们买药水他就自己喷。多年后,詹森回多伦多时,还特地来看我们,给我们带来礼品。
我们楼上有4个卧室,儿子去美国后,只剩我们老俩口了。我们也曾经出租过一间给一位上海来的单身留学生小钱四五年。他是学“动漫设计”的,所以上网速度要求快,自己便装了网,又单独装了电话。在我家住了四五年,和我们无话不谈。我家的小黄猫得了病,半夜里他陪我一起送到宠物医院给牠吊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又和我一起用眼药水瓶装流质,一个人按着,另一个人喂,硬是把牠救过来,多活了好几年。我们外出几天不在家时,一只狗,两只猫就交给他了。
小钱回国时是我把他送到机场的。走后他也丢了些麻烦给我们——房间太脏,插不进脚,我搞了几天才清理出来;另外,电话账单没有付清,我们帮着付了。他得知后就寄钱来了,我们一算,他又多寄了不少。我们回国途径上海,约好在某地铁站口还他钱,见面时他却带着太太在饭店请了我们一顿。
有一对年轻人在我们家住了两三年,也和我们处得不错。他们两家在国内条件都不错,后来就买了公寓房准备结婚。在这边结婚时,女方家里因生意忙来不了加拿大,他们就想到请我——于是我西装革履地在婚礼上作为她娘家人,把新娘交到新郎手里了。按年龄我当“父亲”也是绰绰有余了。
我们出租的后期,有一个房客小王,虽然在我们家住得时间不长,也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他是在美国看到我们广告,事先未看房子就直接从美国开车过来进住的。住了几个月,和我们很谈得来,没事还帮我们浇浇花和西红柿。不久他在美国又找到了工作,他走时我们正好不在多伦多,就委托亲戚来交接房子了。
我们回来时看到出租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连冰箱里面都擦过了。上网看他转账付的房租,发现还多付了几十元。发电邮一问,他说是因为女朋友在这里住了几天。事先他和我们曾打过招呼,没想到他那么认真。他搬走后来过一些给他的邮件。我电邮问他如何处理,他叫我打开看看,重要的给他寄过去。果然一封邮件里面有一张支票,是上一年的退税。
出租房子二十年,不能说没有麻烦——遇到过房客煲汤把电炉条都烧化了的,也有房客因短路把电插头烧糊了的——好在没有出过大事。常遇到的问题是一些人(包括女性)不能保持整洁。地漏因为头发太多曾经堵过一次,请人才搞通畅。
出租房子二十年阅人无数(包括来看房子的),林林总总什么样的人都有,从租房大致可以看出租房人的品行,正像我们房东也在展示自己。遇到过一个小伙子房客,大大咧咧的,房租交过了,居然忘了,过了几天还要再交,我们当然不能蒙他。但他礼貌欠缺,见到我们总是吆三喝四——要知道我们比他父母起码还要大二十岁。他开着宝马SUV停在我们的车道上,为了让我的车也能进出车库,他必须靠一边停,但讲了多次还是不行。前面提到的那个小王,开的也是SUV,交代了一次就再也不让我们操心了。
我们和房客只有过一次争执,那还是上世纪末出租初期。那时电话费还较贵,特别是打到国内的长途。那位房客没有单独装电话,每月就从我们的账单上算出房客的话费来。一次为了几块钱搞得不愉快,后来搬走了。现在想来,当时也怪我们自己的心胸太狭窄了,就如事后看到的“心灵鸡汤”所说的:“有利时,不要不让人;有理时,不要不饶人。太精明遭人厌;太挑剔遭人嫌。”可以说,出租的过程就是修身养性、自我完善的过程。
如果房东和房客都能做到换位思考,体谅他人,在相互理解中善待别人,彼此谦让,彼此接纳,事情就好办了。除非运气不好,碰上了本质很差的房客,那只有付诸法律程序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