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移民法,来加学习的国际留学生应当在入境前取得学签,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实践中,对一些大龄、倒读的留学申请人,签证官普遍倾向于拒绝批准其学签,并通常以“访问目的(Purpose of visit)”为理由,拒签率非常之高。由此,留学市场衍生出在加拿大境内旅游签转学签的迂回操作方式,尤其适合有一点英文基础的陪读妈妈和大龄申请人。
首先,让我们进行法律层面的分析。旅游签转学签这一操作利用的法律基础,是移民法规IRPR 215(1)(f)(iii) ,即外国人可以在进入加拿大之后申请学签情形之一,是完成了一个就读指定教育机构(DLI)必须的预备课程或项目,并被该教育机构录取(has completed a course or program of study that is a prerequisite to their enrolling at a 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同时,以旅游签就读短期课程的法律基础,是加拿大移民法规(IRPR 188(1)(c)),即外国人可以不需学签而在加拿大学习短于6个月并可在其入境时批准期限内完成的课程或项目(if the duration of their course or program of studies is six months or less and will be completed within the period for their stay authorized upon entry into Canada)。
本地Visitor转学签的适合人群
1.在加小学生或中学生:已经拿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访问签证。
2.在加高中生:旅游或者短期交换生,希望留在加拿大学习。
3.在加大学在读或者毕业:英文基础良好,想要转学或重新申请大学、College。
4.已毕业且年龄较大的申请者:众所周知,加拿大对于学生签证的发放比较严格,尤其对于年纪较大,在国内已经大学甚至研究生毕业的人,包括在加陪读的父母亲等等。我们有众多以就业为目的的学院和专业推荐,帮您在本地顺利从Visitor签证转到学生签证,成为税务居民后可享有各项福利。
获得学签后能享受哪些福利
1.主申请人拿到学签后,配偶可以有机会申请到配偶工签,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工作。
2.小孩可以持旅游签证入境,就近入读公立小学(Primary School)、中学(Secondary School),学费全免。
当前,此项法律规定已被利用为一个迂回途径,以解决申请人因大龄、倒读而在国内学签被拒的问题。但是,也有其潜在风险。
1)需考虑加国境内申请学签的条件要求
分析移民法的相应条款,不难看出,以旅游签入境加拿大,只能学习6个月以内的课程,而要在加国境内申请学签,完成的此课程必须是其日后申请专业课程的必备条件(prerequisite)。实践中,这个短期课程的选择均为英语培训,在完成3-4个月的英语学习后,申请人的语言水平必须达到其后申请就读专业的录取标准,而且此语言课程还须明确为专科录取的前置条件。这些条件均满足,获得专业课程的录取通知书后,申请人才可在加拿大境内办理学签。因此,这一操作只适合一部分申请人,个人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学习能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否则,花费大额费用来加拿大学习语言课程后,有可能因不能满足语言录取条件、无法得到专业课程录取,而只能在签证到期日之前回国。
2)加国境内申请学签并不能规避所有的拒签因素
加拿大境内学签申请的确让一些在中国申请学签困难的人获得了批准。但是,目前很多广告在宣传旅游签转学签这一操作途径时,着力夸大加国境内申请学签的优势,宣称不需要学习计划,年龄大、倒读、学签曾经遭拒等都不是问题,而且在境内申请不会以怀疑是否按期离境为由拒签。事实是,在加拿大境内的学签申请,即便签证官的个体考量角度与重点和在中国有所不同,但是,也必然会按照移民部内部工作规则所确定的、基本相同的标准来进行审核。因此,是否适合一定要对拒签因素进行客观分析。某些方面的问题,如学习能力、健康原因等,并不因转为境内申请就可以完全规避。
3)需考虑转学签方式的成本和限制
申请人在旅游签转学签过程中,需要支付签证办理、语言培训、交通、在加生活开支,以及移民顾问的服务等一系列费用;且需要语言培训、境内学签批准以及转学等至少6个月以上的运作周期,如果遇到要求补充材料或者学签批准结果延迟的情况,等待的时间还将更长。在此期间,申请人因无学生签证,在加拿大并没有在校内、校外工作的合法身份。
4)需考虑学签批准后其他的风险因素
学签批准只是留学移民最初始阶段的一个环节。如果语言能力不强,即使学签能够取巧成功申请到,今后在加学习、移民的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一系列问题。实践中,有些广告宣称与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不需雅思考试成绩,经过3-4个月的语言培训,100%会被院校录取并拿到学习许可。在此,我们不愿评价这种合作关系的实质。但要提醒的是,如果申请人对自身的语言与学习能力没有客观的认识,而受这种100%保证的诱惑,将来在留学过程中,对于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移民政策条件,将没有任何一方会提供所谓的合作关系,来保证申请人的成功。因此,以诚恳负责的态度,我们建议,一定要基于申请人的语言和学习能力,慎重考虑这一路径是否适合可行。
5)需考虑加国境内学签申请的政策风险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访问签证(即旅游签)和学习签证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签证。前者以旅游、探亲、商务或短期游学为目的,在加拿大境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后者以学习为目的,允许在加拿大境内停留比课程期限略长的时间。法理上,不同签证类型之间不存在转换的说法。加国境内申请学签的这一法律规定,实际上是基于对申请人的便民考虑。随着这种操作模式的广泛应用,有关风险也不可避免。客观问题之一是:申请人通过旅游签入境,试图转为学习签证实现长期居留,有计划地改变当初短期访问的目的,可能成为签证官审理学签申请时,审查合理性和可信度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