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女子来加拿大旅游后参加英语班,以后又申请学生签证,但被签证官发现她参加英语班属非法就读后,拒绝了她的申请。
法院文件称,41岁的张女士2014年8月持6个月有效旅游签证来加拿大。她在签证到期前的2015年1月参加了加拿大的英语为第二语言(ESL)课程,同时办理了延长旅游签证6个月。
同年4月,她读完了ESL课程,计划转入同一所学校酒店管理的大专课程。这就需要学生签证了。于是张女士于同年5月申请学生准证(SP)。
但出乎她的意料,签证官表示,张女士之前读ESL学校就违反了规定,属于非法读书,因此拒绝了她的申请。
张女士心有不甘,以为移民部搞错了。她觉得她的ESL是在旅游签证期内完成的,符合移民部官网的说法。于是她聘请了律师,入禀多伦多联邦法院。
然而不幸的是,法官贝尔(Richard Bell)近日做出判决,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规定,如果课程不超过6个月,且学生不延长签证就能读完课程,是合法的亦无需学生签证,但如课程完成超出旅游签证期,则属非法,与是否延长签证无关。签证官不能依据移民部的官网做判决。
法官还指出,即使非法读书,等违规行为过去6个月后,仍能获得学生准证。她的ESL课程在2015年1月开课,长达14个星期,而她的旅游签证在2月过期,因此她就读ESL已属违规,违规行为刚过去一个月,就申请学生准证,当然会被拒签,签证官没有错。
多伦多华裔移民顾问Tomy说,这类案子不多见。以往移民官会从宽解释这项规定,但现在的移民官很严格。他估计,自由党上台后,移民政策会有大的改变。以后再遇这种情况,华人还有可能获得学生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