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近日就一起华裔移民提出的司法复核进行宣判,一名于2006年底与丈夫和两子移民加拿大的女子,因多次不符合居住要求,且接连向当局隐瞒居住天数事实,故被移民部门发出离境令。该女子随后以需要陪读2个儿子的人道理由上诉,寻求司法复核,但最终被联邦法院驳回,且建议她携两子回中国继续学业。
加拿大移民部文档显示,2006年底,华裔女子的丈夫通过魁省投资移民计划获得移民资格,她和两名现时17及13岁的儿子,以依亲者的身份同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但这一家四口首次登陆加拿大,仅居住约10天便全家返回中国,其后的几年里,这四人间断式地往返于中加两国,在加拿大均居住很短时间。
2011年,该女子与2个儿子的枫叶卡即将到期,故提出更新申请。由于自知居住时间不满足换卡要求,该女子前往一间移民咨询公司寻求其制造文档,这间公司后疑因涉及多宗为移民造虚案被起诉,公司负责人向法庭承认涉及讹骗控罪。不过该华裔女子虽然光顾该间被公司,但她没有向移民部递交任何假文档,所以未被波及。
移民部上诉部门向华裔女子问话,她自称在2006年至2011年间没有居住在加拿大共837天,但移民部随后透过出入境纪录发现,她没有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为1,332日,不过移民部最后仍向她及2子发出更新后的枫叶卡。
该女子与2子随后于2014年返回加拿大定居,其丈夫则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2016年4月,该华裔女子由美国入境时,对边境局官员关称,自己在2011至2016年间,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超过730天,但5月,移民部发现她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长达1261日。由于她曾在2011年更新枫叶卡时也有故意隐瞒居住时长的嫌疑,移民部要求她就其居住日数接受问话。
该女子在问话期间试图寻求人道理由,称需要继续留在加拿大照顾正在求学的两个儿子,但被移民部拒绝,且向她发出离境令。 华妇随后向移民部上诉遭拒,又继续向联邦法院提呈司法复核。
法官建议携2子回中国学习
联邦法院法官Henry S.Brown宣判,维持移民部上诉部门的判决,该华裔女子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
法官在判词中强调,如果想以人道立场为理由,将遣返或离境令推翻,必须拿出有力理据让法庭和执法当局信服。该华裔女子称2名未成年儿子在加拿大长期读书,若自己被离境,儿子将无人照顾。但法庭认为,2名儿子和加拿大的联系并不深厚,反而长期居住在中国。且家境非常富裕,在西温拥有一间价值$800万的豪宅,家庭拥有$1,000万元资本。以这样的家境,有能力支持2名儿子入读以英语为主的中国国际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