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的移民精英相当务实,他们多半不会浅薄地崇洋媚外,以自己当了美国人、法国人或拿了绿卡在同胞面前炫耀,他们的底气在于随着身份转换而得到的保障。
大约在最近10年,国内越来越多社会精英移居海外,成为媒体、政府和公众关注与讨论的话题。
初看起来,这是中国在卷入全球化浪潮之后产生的人员流动的自然现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前期,人员流出与流入水平接近于零;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后,人员的流动(主要是外流)开始产生并且规模越来越大,但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引人注目。
只是在最近,这个问题才引起注意和谈论,事实上,主要原因还不在于流出的绝对数量,而在于增长的势头及其特殊含义。
与精英外流现象相映成趣的是,也有大量的海外精英流入内地寻求发展机会。最主要的有两部分人:
一是早年留学国外,取得学位并在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公司或政府部门得到职位的中国公民,他们感到在自己工作的领域中,国内的发展机会似乎更多,或者,他们更喜欢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
二是台湾、香港的企业家,他们看中了在大陆的获利机会或地方的优惠政策。据此,应该认识到,人员流动决不是单向,而是双向的。但一进一出,动机和目标却迥然不同。
上述两类人到大陆工作的动机是寻求机会和发展空间,无意变换自己的国籍或身份,而国内精英移居海外,大多是以取得外国国籍为目的。移居海外的精英中,不少人只是追求拿到一个外国身份,他们挣钱和交友仍旧在国内,这种现象非常值得玩味。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与上世纪80年代移居海外的潮流不同,那时一些人千方百计想去外国,是因为那里生活条件比国内好,工作条件、发展机会优于国内。
而这次移民潮中,大量精英是国内的成功人士,早已享受优越的生活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去到国外,要么是甘居 平淡、低调,要么是准备从头再来,重新开始一轮艰辛的打拼。
也就是说,国内精英移民海外,多半是有所牺牲,有的甚至作出了较大的牺牲。那么,他们到底图什么?原因何在?
据笔者的了解,精英们移民的主要动因是获得安全感,他们凭经验和遭遇认为,在自己生活的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太多,未来是不确定的,自己的前途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行动和决断作出合理预期的。
除了安全感以外,精英们移民还追求好的自然环境、对子女更好的教育,等等。
精英的知识、技能、资金是我们这个社会宝贵的、稀缺的资源,这些资源所代表的创新能力,所派生的就业岗位,所营造的向上竞争的氛围,都是可见的或不可见的财富,它们随着精英移民而流失,是明显的或潜在的损失。
在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政策,竭尽全力争取外来资源在本地落户的情况下,本地资源却在流失,这是极其可惜、很不应当的。
但精英们为了安全感而想方设法规避风险无可厚非,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在其名著《利维坦》中说过,人们生活的主要目的是自我保全,所以,安全感对于人来说是第一位的。
在资金、技术、人才流失的背后,不可见的、更重要的失落是整个民族的信心。精英的移民具有示范作用,哪怕是对于没有条件移民的一般民众。很难设想,如果做不到全民具有凝聚力,对于未来充满信心,中国人民可以全心全意地建设自己的国家。
其实,精英移民不是孤立现象,而是一种更普遍现象的一部分。有人认为,中国的精英层属于广义的中产阶级,他们和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兴起的中产阶级一样,代表了一种新兴力量,在建构市民社会的过程中可起巨大的积极作用,对于建立法治、实行对于权力的制约、形成公平的自由竞争机制等方面可起正面作用。
但30年的历史进程表明,中国的所谓中产阶级或精英层与当下市场经济一样,带有较强的国情特色和扭曲性,他们与其说是制衡独断、垄断的权力的力量,不如说是更多地巴结、迎合权力,当然,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与获利。
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些进步性的话,那就是他们对于法治的向往,因为他们毕竟希望在一套明晰的规则之下活动和生活。他们要求的不多——稳定性、可预见性而已。
精英移民的关键之处在于,他们希望具有另一种身份,将自己置于另一套法律系统之下,这套法律系统是否非常完美和公正暂且可以不管,但大致可以放心的是,这套法律系统是严格、清晰的,被任意解释和施行的可能性较小;是独立的,有权威的,不易受到当权者的干涉和侵害;出发点是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不是官员用来对付“刁民”的工具。
今日中国的移民精英相当务实,他们多半不会浅薄地崇洋媚外,以自己当了美国人、法国人或拿了绿卡在同胞面前炫耀,他们的底气在于随着身份转换而得到的保障。
这就相当于在一大群探险者中,虽然看起来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但其中有的人是买了高额保险的,每个人的抗风险能力和自信心是不一样的。
问题是,在最原本的意义上,也就是从公民之所以为公民,政府之所以为政府,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道理上讲,精英们花大价钱在国外买保险,是必须的吗?
精英移民潮的兴起提示我们,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法治社会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不论是精英还是普通人,都有权利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守法的、有道德的公民不必担心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被权力机关剥夺;在从事经营活动和其他任何正常活动时,不必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就可以顺利进行;在遇到麻烦时,可以指望廉洁奉公的警察或是独立审判的法院;人们向上流动的希望可以寄托在勤奋的工作上,而不必巴结上司或与当权者拉关系。
当我们考虑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什么样的社会时,普遍的公平是根本的标准。大多数民众与精英同样重要,其实更为重要。
正义是信心最根本的源泉,只有正义的社会才值得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热爱和留恋,对精英是如此,对任何人也是如此。
徐友渔,1947年生于四川成都。现为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
长期研究语言哲学、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和当代中国社会思想。发表《“哥白尼式”的革命》、《自由的言说》、《直面历史》、《蓦然回首》、《不懈的精神追求》、《哲学家和他的假面具》、《语言与哲学》(合著)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