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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留学生在加拿大2次打老公,还持械袭击,回国后结果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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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庭近日裁定一宗案件,拒绝一名中国留学生的工作签证,拒绝她再次返回加拿大。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这名女子姓余(YU,音译),中国公民,2012年以学生身份来到加拿大留学。

随后,余在加拿大认识了丈夫,2014年生下一个女儿。

生下女儿不久,余被警方逮捕并被指控袭击丈夫罪名,余被要求遵守和平保障令12个月。

和平保障令是用来限制家庭暴力侵犯者的行为,可以禁止家暴者与受害者、家人或财物发生任何形式的接触。

随后,余和丈夫和解,法庭的袭击控罪也被取消。

余留在加拿大,并于2015年5月申请工作签证。

但是,在申请工签的时候,当被问及她是否犯有刑事指控时,她没有透露 2014 年受到刑事指控的往事。

2016年春天,余再次因为打老公被捕,这次罪行更严重,警方指控的是持械袭击他人的罪名。

随后,两人离婚,控罪于2017年被撤销,余继续留在加拿大。

2018年夏天,余续签工作签证的时候,再次未披露其刑事指控的任何细节。

2019年暑假,余回国,但是,随后余想申请返回加拿大的时候发现出问题了。

在临时居民签证的申请表上,余被问到她是否曾经在任何情况下犯下任何刑事犯罪而被捕、指控或定罪的时候,余回答没有。

但是,加拿大移民部查证的时候,发现余没有披露事实。

于是,余她收到了移民部一封程序公平信,以歪曲她的犯罪历史为由,通知她不能进入加拿大。

余提出上诉,但她没有关于虚假陈述这方面进行质疑,而是请求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为理由,酌情让她返回加拿大。

余声称,她的前夫在谈恋爱的早期就开始虐待她 ,但她当时觉得离不开他。

余认为,她是虐待的受害者,希望能够基于人道理由让她返回加拿大。

法庭认为余不符合申请加拿大临时居民签证的要求,歪曲或隐瞒与某事有关的重要事实。

法庭指,与从申请工签开始,已经连续三次没有披露这些指控,属于虚假陈述。

上诉庭法官格兰尼·L·麦克维(Glennys L. McVeigh)在判决中主要围绕余虚假陈述这方面进行解释,认为余的三次虚假陈述非常严重。

法官称,余应如实回答申请签证中的问题,余承认了她在临时居民签证(TRV)申请中做出了虚假陈述,因此,第一方面,虚假陈述成立存在。

转到第二个方面,现在要问的是,余的虚假陈述是否很重要,当她的虚假陈述以及由此导致签证不可受理的时候,这引起余的注意,于是,余让步承认虚假陈述,但不知道其重要性,不知道会影响到签证不能受理。

但是法官不同意余的说法,法官说:“她让步的措辞是“余并没有质疑(程序公平信函)中所讲的担忧,这可能“导致做出虚假陈述,使她不能被加拿大接纳”。在我看来,这不是她做出虚假陈述的让步,而是她做出了可能使她无法进入加拿大的虚假陈述的让步。”

所以,法官认为,余措辞表明,她是对虚假陈述及其重要性的让步。

换言之,法官认为,余是知道一旦如实回答打老公的刑事陈述可能会导致的后果,所有选择虚假陈述。

法官继续说道:“没有证据表明这些是无辜的歪曲叙述,我发现这种论点过于简单化了所发生的事情,同时美化了事实。申请人承认她作出了失实陈述,官员认为存在失实陈述是合理的。”

最后,加拿大法庭上诉庭于2021年11月做出判决,再次拒绝余以人道为由想返回加拿大的申请。

因为两次打老公导致三次虚假陈述,最后导致来不了加拿大,7岁学龄的女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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