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国长者以疫情为由,拒绝按联邦移民部的惯常做法,即由申请人亲自到温哥华办公室自取新发的枫叶卡,反而要求移民部将新卡邮寄到他们在加拿大的地址去。事件更因此而闹上法庭,结果法官未支持申请人的要求。
李氏夫妇于2019年3月由女儿的帮助下,申请枫叶卡。移民部官员于同年4月开始处理他们的申请。2020年3月,移民部因疫情而向公众停止开放。此时,李氏夫妇向移民部要求加快处理他们的申请。
到2020年9月,移民部给他们去信称,他们申请更新枫叶卡获得批准。新卡从9月22日起,一年有效,新卡被送到移民部温哥华办公室,李氏夫妇要求将新卡邮寄到他们在加拿大境内地址,但遭到拒绝。
2021年3月12日,移民给他们去信,要求他们于3月31日到温哥华办公室取他们的枫叶卡。信件中称,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必须亲身抵达取卡。
到目前为止,他们申请更新枫叶卡已经超过2年,由于枫叶卡更新的耽搁,2位老人一直都没有住在加拿大,他们无法见到他们的女儿和2个孙儿,而女儿及孙儿都是加拿大人。
李氏夫妇方面认为,疫情下办公室关闭,而且还有隔离要求,移民部拒绝将枫叶卡邮寄到他们的加拿大地址是没有道理的。
但移民部认为,他们已经尽责,包括处理了枫叶卡申请,印出了新卡,并请申请人到他们的温哥华办公室取件。他们认为,将枫叶卡邮寄到人们提供的地址并非移民部的职责,法庭也没有权限要求他们这样做。
法官认为,移民部的确尽到了他们的公共法律责任,包括处理申请、印制新卡,在移民部办公室关门期间,他们同意申请人离境的要求。但是现在新的卡已经准备好,办公室也开放了。他们该做的事情都做到了。
法官认为,申请人要求将枫叶卡邮寄到他们加拿大的地址,没有什TC 法律依据。相反,根据移民法,申请人获准枫叶卡后,他们需要在移民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取件。本案中,移民部指定他们于今年3月31日到温哥华办公室取枫叶卡。
法官续指,申请人提及的14天隔离时间意义也不大,因为根据规定,枫叶卡批准后,人们可在180天内去取,时间和地点也可要求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