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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4大误区,你中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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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在世界上一向以其包容性、文化多样性而闻名,随着中美关系日渐紧张,越来越多的移民申请人将目光投向了加拿大。

在移民申请过程中,不乏申请人因为错误观念而导致申请被拒。今天就给大家排排雷,想要移民可别栽在一些小细节上哦!

误区01   有钱就能走投资移民

很多人认为,办理投资移民只要投入足够的金钱实力作为支持就可以通过,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

因为投资移民材料审批的时间漫长,通常都在1年半-2年间,期间移民官也很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多次提供补充材料。如果说申请人的英语水平不过关,没有基本的沟通能力的话,有些移民官也会质疑申请人是否具备在加拿大生活的能力。

此外,对于投资金额比较大的申请人来说,移民官有时审查的会更仔细一点。再加上如果考虑建立的生意并没有申请人国内的生意可行、或新建立生意耗资大却明显亏钱,移民官也很容易质疑申请人建立生意的目的不可靠。

误区02   省提名移民计划将限制居住地

加拿大不同省份会有各自的省提名移民计划,并且省和省的要求都不一样,有的省份会对申请人移民之后的居住地有要求,这也许会让人误以为省提名移民计划将限制新移民的居住地。

但其实也是可以深究的,加拿大宪法有规定,公民和永久居民有自由迁徙权,可以在加拿大的任何地方自由生活和工作。

所以在拿到身份后去到理想的居住地并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每个省的省提名移民计划都是希望通过这个计划来加拿大的移民能为本省做出一点贡献,就萨省来说,萨省政府明确要求企业家省提名申请人需要在萨省居住超过80%的时间(工签有效期内)。

因此,建议考虑省提名移民的申请人还是遵守约定在本省居住,或者直接在理想居住地的省份进行申请。这样可以帮助国人树立一个诚实可信的加拿大华人形象,移民官对华人的偏见也会少许多。

误区03    亲朋好友都可以担保移民

加拿大家庭团聚类移民是移民加拿大的较容易的方式之一,但平时谈论得比较少,就是因为这种方法的限制较多。

家庭团聚移民只适用于特定的亲属关系,例如身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同居伴侣、未满22岁的子女、父母、祖父母。

因此,如果家庭团聚类移民的另一方如果是叔叔阿姨、表亲,甚至是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都不满足申请此类移民的条件。

不过在加拿大联邦移民快速通道(EE)中,申请人的直系兄弟姐妹如果是18岁及以上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申请人可额外获得15分。

误区   04   必须要在加拿大境内“坐移民监”

根据加拿大移民相关法规规定,保住枫叶卡身份需要满足每5年内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累积必须要满2年,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是可以作为豁免移民监的条件的。当申请人符合以下其中一个原因时,其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外的时间也可计算入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陪伴身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父母(如申请人不满19周岁)在海外居住的时间可以计算在内。

本人受雇于加拿大公司或者政府并被派遣到海外工作的居住时间可被承认。

陪伴被加拿大公司或政府派遣在海外工作的永居配偶/父母(如申请人不满19周岁)在海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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