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家庭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移民案例中,申请人需要向加拿大移民局提供DNA报告,联邦移民部曾经于2016年要求少数中国移民申请者提供遗传基因测试结果作为质检程序之一,以便证实申请者跟被担保人士关系。报告显示整体而言有超过九成申请者可以提供有效证明。
中国富人移民两成造假
前段时间,大温华裔投资移民李晓清(Xiao Qing Li,音译)因被发现居住时间造假,遭加拿大当局驱逐出境。助其违法的无牌移民顾问王迅(Xun Wang,音译)早于2015年10月被重判入狱7年、罚款91.7万加元。而其前客户中已有770人被查出参与造假而失去移民身份,其中大部分为华人。
除了居住时间造假外,中国富人移民还发现很多DNA造假。根据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披露,在审批不同类别的签证申请案中,签证官偶尔会要求申请人提供DNA报告,以证明申请人的血缘关系。
报告指出,所有被要求进行DNA检测的中国移民申请案中,以省推荐移民(PNP)的DNA结果无法支持亲子关系比例最高,高达21%。
据悉,省推荐移民申请主要是一些中国商业移民,他们比较有财力,而且不排除有中国申请人为了讨好生意伙伴,或是接受领导的请讬,将生意伙伴或是领导的未成年子女,填在自己的申请表,但却因为被抽检验DNA而露馅。
中国申请人91%过关
据明报报道,移民部一份内部报告,透露了移民部驻香港办事处审批的移民申请中,过去近20年内被要求进行基因(DNA)测试比对的申请个案数据,显示中国家庭团聚申请涉及有组织的诈骗,需要基因测试的要求亦高。有移民律师表示,移民部如对申请人填报的资料,尤其是申请人与依亲子女的血缘关系有怀疑时,便可邀请申请人接受基因测试,以证明有否亲子关系。
该份移民部内部报告由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透过资讯自由法取得。加拿大驻香港领事馆早于2004年开始设立香港基因数据库,主要用于储存经香港办事处处理的移民申请个案。制度由当年9月1日开始沿用至今。
李克伦根据《资讯自由法》取得移民部驻香港签证办事处,于2017年2月完成的DNA案件的结果分析,所分析的内容则是根据在2016年需做DNA检测证实亲子关系的中国申请个案,总共377宗。
在所有的DNA检测个案中,有81%是家庭移民优先处理类别包括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有19%是则是其他的家庭类别、经济类移民及难民申请。
报告显示,整体来说,91%的DNA检测结果能确认申请人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只有9%的结果显示申请人与宣称的子女并无亲子关系,说明申请人有可能在申请时造假。
调查发现不同签证类别的申请人在亲属关系上做假的比例不同。其中魁省经济类签证(QC-Bus)的DNA报告真实率为89%,担保父母祖父母FC4签证类别DNA真实率为92%,省提名移民居住许可PV2类别签证DNA真实率为79%,担保同居伴侣移民的FCI/FCC/FCE类别签证DNA真实率为92%,担保子女移民的FC3类别签证DNA真实率100%。
在一些签证类别中,申请人拒绝提供DNA的发生率高于其他签证类别。报告指在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FC类别)被要求提供DNA的个案中,有83例的申请人曾被签证官面试。申请人是在面试后被要求进一步提供DNA文件的情况占94%。这显示,官员在审查文件和面试后,对申请人亲属关系的疑虑仍难以打消。
中国家庭团聚涉有组织诈骗
报告并指出,家庭团聚类别的申请,涉及较多的有组织诈骗,因此移民部提出的基因测试要求亦增加,并导致处理个案的需时延长。
移民部驻香港办事处的资料显示,由2005年至今,经过基因测试而被证实造假的个案,每年均有数宗。绝大多数的个案,都是申请人所报称的子女或其中一名子女,与申请人并没有血缘关系。例如其中一个在北京递交的个案,申请人的儿子是由担保人的前夫所生。另一个同样在北京的个案,申请人填报的儿子,与申请人或配偶均无血缘关系。
另外,亦有在广州的申请人,原本填报儿子为夫妇二人亲生,但完成基因测试后,才改称儿子为领养。
一些被移民部列为怀疑诈骗的个案,包括有申请人报称女儿为领养,但测试结果显示养女与申请人的妻子有48.4%吻合,移民部因此质疑养女为远亲所生。亦有一些申请人,提出各类的借口拒绝接受测试,例如自称有精神问题、儿子生病或儿子已到其他地方读书无法完成测试等。
李克伦说,大部分被要求进行基因测试的申请个案,最终都能顺利获批,只有少数被发现造假。他又表示,驻香港办事处不仅处理来自香港的移民申请,大量来自中国的申请亦由该处办理。他指出,大部分被要求进行基因测试的申请,都是来自中国各省的申请人,主要是因为香港很早已有完善及高度电脑化的出生登记系统,难以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