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文网据《哈佛深红报》报道 哈佛大学和学生公平招生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间围绕哈佛大学招生过程中是否歧视亚裔美国人的诉讼交锋又有最新进展。
双方在周三都像法庭提交了法庭文件,分别反驳了对方在去年12月份提交的两份名为“拟定事实结论”和“拟定法律结论”文件,哈佛和学生公平招生在文件中对庭审中最关键的证据和政策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解读。
学生公平招生组织提交的文件指控哈佛在大学录取过程中存在种族平衡行为。其律师审查了259项哈佛大学律师在去年12月提交的声明,得出结论其中只有10项是“准确的”,而另外249项是“不准确”、“不完整”和“误导性”的。
学生公平招生组织的律师在文件中辩称,哈佛大学的录取程序歧视一些申请者,因为作为亚裔美国人对申请人的人格评分有“负面影响”。他们声称大学没有认真探索种族中立的录取政策。
哈佛大学的律师则为该校入学政策辩护,认为一个考虑种族因素的入学过程是确保校园多元化的唯一途径,并且把亚裔申请者人格评分较低的原因归结于高中推荐者和校友面试官,而不是招生官。他们还辩称学校已经探索过种族中立的录取政策,但结果是发现这不足以确保学生群体的多元化。
双方还在谁应该承担案件举证责任问题上争论。学生公平招生组织认为哈佛有责任举证证明其没有歧视,而哈佛大学的律师则认为原告需要证明亚裔申请者遭到了有意识的“种族敌意”,来证明歧视情况的存在。
在周三双方提交的法律文件中,原被告还就入学数据这一审判关键数据的解读问题上继续争论。
原被告双方在2月13日还有一次向法庭提交庭审后结案辩论的机会,预计法官会在听证会后的几个月作出裁决。法律专家认为,无论哪一方胜诉,该案件最终都能会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