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否认存在任何非法歧视,因为它捍卫了一种录取“全部学生”的方式,这种方式考虑了很多因素,包括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家庭背景、个人性格以及种族。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在1978年的一起案件中首次支持校园平权行动时,将哈佛的做法作为一个榜样。
定于周一作证的不同的学生群体表示,如果对该校招生政策的挑战获得成功,将损害传统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裔,并削弱所有学生的教育经验。
“这对有色人种学生的影响将是深远的,”由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辩护基金(NAACP Legal Defense Fund)代表的学生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
当巴勒斯同意批准律师委员会(Lawyers Committee for Civil Rights Under Law)参与审判的请求时,她要求询问学生(每组最多4名证人)的律师拥有五年或更少的专业经验。巴勒斯在10月3日的命令中写道,她相信给年轻的辩护律师提供审判经验是有价值的。
在这个美国地区法院的审判级别上,巴勒斯最终将决定公平录取学生组织诉哈佛大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的输赢。然而,双方以及法官本人都预测,此案最终将在美国最高法院得到解决。
目前的高等法院是几十年来最保守的法院,多数人可能会准备推翻1978年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的判决,该判决允许大学在录取决定中将种族作为众多因素之一,并禁止配额。最终,法官们以一票之差,以微弱优势让巴基赢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