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收生时涉嫌歧视亚裔学生一案,原告平权组织“学生为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向法院提交报告,指哈佛透过人格评分把亚裔学生拒诸门外,哈佛否认收生过程歧视,并反驳原告方援引的数据误导。案件将于10月开审。
综合CNN和《纽约时报》报道,代表亚裔学生的“学生为公平入学”向波士顿地区法院提交文件,列举2000至2015年间超过16万名报读学生的资料,指哈佛在学术成绩和课外活动表现等因素外,还以“正面人格”(positive personality)、魅力、勇气、善良和受尊重程度等个人特质评分,亚裔申请者的评分设定由一开始便低于其他族群,即使学术成绩比其他种族的学生卓越,仍被校方强行拉低入学机会。
“学生为公平入学”表示,资料证明了亚裔校友、学生和申请者多年来的疑虑,哈佛时至今日仍然采用上世纪20、30年代的对犹太学生的限额模式,限制获取录学生的种族,行为“构成歧视和种族定型”。
“学生为公平入学”并指,哈佛有系统地歧视亚裔学生,把亚裔生的比例限于每年约20%,而且按年只有小幅度增长,造成白人及西裔学生得利,因此做法违宪。原告方更表示,哈佛为免公然定出收生种族配额,引入一系列主观条件,包括学生的性格、人格等,使得亚裔学生背负“原罪”。
根据分析,校方评核亚裔学生时,往往形容他们“擅于达标”(standard strong),也就是缺乏值得取录的特质,对比白人学生,亚裔学生获得此评语的机率高出25%,另外校方评论也指亚裔学生,“需要更努力才能在大量同类学生中脱颖而出”。
在评估过程中,哈佛会把申请者分为5类,分别为学术、课外活动表现、运动员、个人及整体,评分由1至6,1为最佳。白人学生的个人评分一般优于亚裔,21.3%白人学生获得1或2分,亚裔该比例只有17.6%。
即使校友在学生面试时给予亚裔及白人的个人评分相约,但到了校方收生办事处的一关,亚裔申请者的个人评分仍是最差,有时收生办事处甚至从未与亚裔申请者见面,便直接评为低分。
对此哈佛反驳指,收生办事处即使没有面试,仍能从申请者的自我介绍文章及推荐信等材料作出判断,又指取录委员会有40名委员,当中包括亚裔,绝不可能得出亚裔申请者个人性格比其他种族欠佳的结论。
另外,“学生为公平入学”还披露,哈佛在2013年曾作内部检讨,发现若果校方只考虑学术成绩,亚裔收生比例将高达43%,而非实际上的19%。但计算运动员、校友及教职员子女的因素后,白人比例随即上升,亚裔学生比例则降至31%,再计算课外活动表现和性格评分,亚裔学生便减少至26%。
“学生公平入学”批评,这份内部报告证明哈佛歧视,但校方对报告视而不见也从未公开。哈佛承认有此报告,但认为内容初步和不完整,又指每年都有大量申请者成绩优异,例如将于2019年毕业的一届便有超过8000名学生平均分满分,3500名学生的SAT数学满分,2700名学生SAT口试满分,因此不能单靠学术成绩作为收生标准,其他方面也需要考虑。
哈佛重申,根据校方专家分析,收生筛选过程并没有构成任何歧视,寻求多元化是校方收生过程中重要一环,最高法院也曾在2006年裁定,院校可以考虑学生的族群背景,而哈佛在过去10年录取的亚裔学生增加29%,足以证明歧视不存在。
哈佛又批评,“学生公平入学”的数据属误导及不完整,故意剔除优先获取录的运动员、校友子女和职员子女,他们当中也有亚裔。“学生公平入学”则指,剔除上述元素方能集中分析种族对收生的影响。
此案中双方都希望速战速决,并提请法官以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但法官表明不会未经审讯便裁决,案件将于10月展开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