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6年4月份一宗多伦多湖滩聚会发生的少男少女醉酒性交案,多伦多女法官Kimberley Crosbie上周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推翻了15岁男孩声称是相互同意性交的说法,认为男孩性侵犯罪名成立。
根据法庭陈述,这名男孩和比他小一岁的女孩认识只有数月,交往不深,关系也是一般般。去年4月,他俩和另外几名小朋友凑钱,在LCBO旗下一家酒铺央求多名陌生成年人分别为他们买酒。他们一伙人先在一个僻静小巷子喝了一通,随后边喝边坐上街车到多伦多东区的湖滩,在那里加入了一帮年龄大一些的青少年,围着篝火喝酒、玩耍并聊天。
根据法庭文件,当事人——这名15岁男孩和14岁少女坐在一起,他们也是边喝边聊,并就着醉意朦胧的状态,两人还互相亲吻。据在场的目击者称,当时女孩喝酒喝得很凶,已经有八九成了还在继续喝,而15岁少年明显喝得少一些。
15岁男孩在法庭作证时说,他和少女当时都喝得酩酊大醉,后来就在湖边的石头上性交,当时是两个人都愿意的。
为保护少女身份,她没有在法庭作证。不过她对调查本案的警察说,她只记得当时自己躺在地上,有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晃过来,她相信是那名男孩。后者先吻了她,然后拉下她的裤子。最后记得的是,男孩从她身边走开。
她说是在第二天早上,她起床后看手机,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短信简单明了,就说她和那名男孩“那个”了。她于是告诉了母亲,然后两人一起去医院。母女两人一番长谈之后,决定报警,警方于是对男孩提出控罪。
女孩的多名朋友在法庭作证,称那晚女孩喝得太多,不仅行走跌跌撞撞,而且说话也是含混不清。有名证人说,后来女孩还呕吐起来,当时都担心呕吐物是否会卡住她的喉咙。
主审女法官在法庭表示,她不相信男孩的说法,他要么是太笨,要么是有意忽视女孩已经喝得人事不省的事实,当时根本没有能力来对男孩的性要求表示同意与否。他们从酒铺买酒之后就一直在喝,上街车时边走边喝,到了湖边还在喝,当事人不可能不清楚女孩喝了很多很多酒的情况。
法官说,当事人声称他和女孩双方同意之后才性交,但女孩已经喝得神志不清了,喝得都不是她自己了,她怎么来表示同意?
相反,当事人不仅没有醉到女孩那个程度,却表现得相当积极和进取。由于对方已经烂醉如泥了,当事人你也清楚在这种情境下进行性交不仅存在危险,而且是在冒险。不知他是不想考虑这些情况,还是故意装傻以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