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妇离异或同居伴侣分手后,法院一般会判其中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个月要按时支付,有的是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统计数字显示,97%的拖欠子女抚养费的是男人,加拿大的赖帐父亲们拖欠的子女抚养费到2014年止已经超过37亿加元,这些赖帐父亲中就有一位华人留学生。
根据2012年的法庭文件,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刘明(Ming Liu,音译)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结识一名西人少女卡明(Alexandra Cumming),两人同居超过一年,并生下一个孩子。后来两人分手,刘明不负担孩子及女友的生活费被女方告上法庭,最后法庭判刘明每月要支付孩子抚养费563元,以付到孩子18岁计算共计 121608元,另外一次性支付20714元作为孩子的日托费用,支付拖欠女方赡养费27288元,同时支付女方的补偿费5万元,累积超过20万加元。
法庭文件显示,现年34岁的刘明于2008年与卡明相识同居,2009年8月生下儿子刘云河(Aiden YunHe Liu,音译),两人随后分手,刘明返回中国。2010年2月23日刘明回到加拿大并探望了儿子,随后几个月多次探望儿子,但没有支付抚养费。卡明要求他支付5万元,但刘明拒绝,随即被卡明告上法庭。
法庭文件显示,刘明从来不给卡明留下自己的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只是通过互联网电邮来保持联系。卡明曾经向刘明索要他的住址、目前在加拿大的身分、在读学校、收入情况以及他的财务状况等,但刘明对此都置之不理。
卡明给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刘明留学时他的父母每月给他4000加元花费,追求女方时不时送名牌手袋、珠宝首饰和时装,有时两人一晚就花掉几百元,刘明银行存款过万。
因为刘明没有提供自己的收入状况,最后法庭采纳了女方提交的证据,刘明每年大概有6.1万元的收入。因此法庭判刘明每月要支付孩子抚养费563元,另外一次性支付20714元作为孩子的日托费用,支付拖欠女方赡养费27288元,同时支付女方的补偿费5万元,累积超过20万加元。
安省子女抚养费拖欠严重
根据加拿大法律,当孩子的母亲或父亲申请子女抚养费的时候,申请人权知道支付人的经济状况,这被称之为财务资料披露。你需要这个资料以便确定支付人所给付的抚养费金额是正确的。法律规定支付人必须每年向你提供他的收入情况,你无需主动询问,除非你们达成其他协议。
如果支付人不愿意合作,包括不提供你所要求的资料;或者选择不工作或从事低薪工作,就为了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你需要提交证据使法院相信支付人有能力挣更多钱但选择不这么做。然后法院会估计他的收入是多少,或应该有多少。
在安省子女抚养费的判令由家庭责任办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简称FRO) 执行。资料显示目前安省就有赖帐父母超过18万宗案件,所欠的赡养费总额达10亿元。FRO为了讨账专门设了一个网站 goodparentspay.com,专门公布那些拒绝支付子女赡养费的赖帐父母照片,不过这些赖账者似乎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脸面,所以能有多大效果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