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美国执法部门的一起大规模“钓鱼执法”行动简直可以拍成电影:联邦执法部门从三年前生生虚造了一所名叫“北新泽西大学”的教育机构,涉案的这所“大学” 还并非人们常说的“野鸡大学”,而是美国执法部门针对近年来猖獗的非法中介专设的“钓鱼”大学,尽管学校设立了美观而有吸引力的“官网”,在社交媒体上开设了账户,还上载了学校的教学大楼,但学校从设立后从来不开设一个课程,没有一名师资,招收的超过1000名的学生也一天都没有在这里接受教育。据美国媒体报道,这其中包括大量来自印度和中国的“留学”人员。
“钓鱼执法”似乎是个不善良的概念。美国联邦执法部门居然公开这一“钓鱼”行动,我就此跟美国刑事律师邓洪请教,得到的解释是:
首先在美国,联邦执法人员进行“钓鱼执法”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我们经常在电影中看到的风情美女卧底诱捕嫖客就是现实中常见的“钓鱼”行动,而在美国法律上,对犯罪嫌疑人给出了一个“引诱犯罪”的辩护理由进行司法开脱,就是说,如果认定是执法部门设套,引诱你从事不轨作恶,你或许可以免罪;但法律又规定,被控方要证实当局“引诱犯罪”,还要提供两个证据:第一是执法机构“引诱犯罪”行为的发生;第二是被告在犯案前没有任何犯罪的意图或倾向。这第二条太难了,当一个如花的美女投怀送抱或者一大笔钞票掉在脚下,人们很难不动恶念,但是如果你动念了,作恶了,就栽了。
可以说这简直就是苛法,但法律就是法律,碰了就是犯法,要承担后果。
这本来是个清清楚楚的大道理,可是当道理和法律被人们普遍忽视,当大环境使然,人们就都习惯性地枉顾法律红线。而当环境发生变化,比如去了美国,思想、行为的惯性会让人触碰法律而不知觉。这在去外国留学的人群中还是比较普遍,当你把美国当自个家里,祸端可能就临近了。
据了解,这次涉案的“留学”人员中很多人压根儿就不是为了去留学的,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违法,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在学校学习,他们的中介提供的根本就是“黑”文件和档案。如同当地律师所言,“花钱买居留”是其中绝大多数人的目的,所以当执法部门收网抓捕,他们无可辩护,只能被取消签证,取消在美居留乃至未来移民美国的资格,所幸他们不会被判监,也算是法下留情。
还有一类“留学”方式就是去“野鸡大学”混文凭,这些大学没有正规资质,给不出合法文凭,但是学的轻松,毕业证来得容易,“受害”的学生里面有的前期是不知情,后来就“从”了,有的是知规违规。
出国留学如今已很普遍,甚至成为时尚,有能力没能力的,出去学一趟似乎就打开了人生进阶之门。其实这门是有门槛的,比如资金基础、学生的基本知识积累、外语能力以及独立生活和吃苦耐劳的能力,这几乎都是不可或缺的。人在异域往往比在家更难,更何况寒窗苦读。可是现在风气似乎不这样,在国内学不好的出去留学,在家里管不了送出去读书,难道在自个国家都学不好、生活不成的人,到学业要求更严格的国家就能“天天向上”了?
送孩子出国留学不能跟风、盲动,可是很多家长就是没想清楚,其中不少家长外语不好,不了解外国情况,对孩子在外国的状态更是所知寥寥。前不久发生一个案例,几个欺凌中国同学的留学生被判监,牢狱几个月竟然外语水平飙升,这个黑色幽默说明这些孩子此前尽管身居国外但没有学外语、学文化,受环境所逼才潜能爆发,但为时已晚。可见留学对没有能力出国读书的孩子,实在是个更坏的选择。
那么,为什么要留学?应该是为了学习国内学不到或者学不够的知识和技能,否则没必要花钱费力、舍近求远。
孩子是不是适合留学?如上所说的几个必备条件,是每一个家长送孩子出国前要理性研判的,如果不合条件,最好让孩子在国内学习锻炼,否则真是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