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同寻常的教育体验”,美国北新泽西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ern New Jersey,简称UNNJ)在其网站上标注了该校的教学理念。这所大学拥有学校网站、地址、联系电话、脸书页面……有近3年的建校历史,1076名学生。看上去一切都是真实的。
然而,真正不同寻常的是,4月5日,这所大学瞬间消失。因为这个学校压根就是一所假大学,它是由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属下的国土安全调查处(NSI)创建的,一个钓鱼行动的诱捕圈套。学校管理员是联邦卧底探员。
美国联邦当局称,此次行动的目的是厘清有关签证欺诈的内幕,包括背后的犯罪网络、学生被招收的方式以及虚假大学的运作方式。
现在,钓鱼行动已经结束,但留下了相当大的余波。美国执法机构逮捕了21人,并随即将他们控上法庭。而卷入假大学骗局的1076名学生的签证绝大多数料将被撤销,这些人恐被遣返回国。这些学生多半来自中国和印度。
美国联邦当局:威胁国家安全
“在许多情况下,学校只不过是假签证工厂。”新泽西州的美国联邦检察官保罗‧菲什曼(Paul J. Fishman)说,“他们没有课程表,没有上课,没有教师,没有真正的学生。这些所谓的学校及其贪腐的学校管理员只是给出I-20表格以换取报酬。这种非法的做法被称为‘付钱换居留’(Pay to Stay),外国人付钱给中介和招聘人员,换取被以获得学生移民身份为唯一目的的学校录取——但没有意图或兴趣去上课或为得到学位而学习。”
在这起欺诈案中,被逮捕的21人中大多是留学中介,他们绝大多数是归化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他们与假冒的学校管理员合作,假装录取那些外国学生,以此让这些学生能够“合法地”居留美国。另外,其中一些中介同时也给想要拿到工作签证的人非法地安排一些工作机会。
据ABC新闻报导,这1076名学生中有人在脸书(Facebook)公司就职,有人甚至为美国军方工作。
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局长莎拉‧萨尔达娜(Sarah R. Saldaña)说,此案不仅曝光了诈骗网络,更曝光了国家安全的漏洞。这些中介在安排签证的时候,并未对客户的背景进行调查,也毫不关心客户是否可能与恐怖主义组织挂钩。
菲什曼说,“付钱换居留”骗局不仅损害了对合法的学生和外国工人签证计划的看法,同时也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了非常现实的威胁。
司法局披露部分证据
据被告人Tajesh Kodali的律师透露,所有被告在听到对他们的罪名指控后都惊呆了。
不过,一段被告和卧底探员之间的对话,明确露出涉嫌欺诈的成分。居住在加州的中国公民袁全杰(Chaun Kit Yuen,音译)被控“串谋签证欺诈”和“以盈利为目的共谋窝藏外国人”两项罪名。起诉书说,袁在2014年联系UNNJ,作为招生中介,提供招收所谓外国学生的服务。
“你知道,这些人没有一个会去上课,”卧底探员告诉袁。“只是,你知道,我们之间,你知道,你擅长那个对不对?请确保你的客户是好的,好吗?我不想让任何人,你知道,来我的门口, 想要在我的… 高等微积分课程或类似的东西……这不会发生,对不对?我们知道,这仅仅是维持现状。”
起诉书说,袁全杰笑了起来。“是啊,是啊,哦,是的,”袁说,“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年了。别担心。”
虚假大学的运作方式还包括制造假文件,如成绩单、文凭、出勤表、学生证、假收据,甚至假停车证。
21名被告来自5个州 纽约与加州居多
在21名被告中,7人来自纽约、7人来自新泽西州、5人来自美国加州、一名来自伊利诺伊州、一名来自乔治亚州。美国司法部说,若串谋签证欺诈罪名成立的话,将面临最高长达5年的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以盈利为目的共谋窝藏外国人罪名可获最高10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
学生签证欺诈案之前在加州已有先例。2011年,美国加州三谷大学(Tri-Valley University)创始人兼校长苏晓萍(Susan Xiaoping Su)被捕,她被控33项罪名。2014年,法庭宣判这名华裔女校长31项罪名成立,被判16年监禁,没收560万美元,归还逾90万美元。4名从苏晓萍那里获得校园工作的学生也分别获罪。
留学生在美国三种工作机会
留学生打工一直是海外留学生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毕竟,在美国学习和生活需要一笔不小的花费,如果能尽自己的努力增添一些收入减少家长的负担,同时锻炼自己的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打工,可能很多人马上想到了去餐馆里刷盘子,不过,实际情况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留学生去校外打工要受到很多限制,这是美国法律的规定。持F1签证的留学生有校内兼职工作、校外工作的CPT及OPT三类工作机会。
校内兼职工作(on-campus part-time job)
这指的是受雇于自己就读的大学,学生于学期中可以在校园内兼职打工,每周不得超过20 小时,放假时则可以全时工作每周40 小时。工作机会可以到国际学生中心、各单位布告栏、校园内网络系统、或各社团学生会等处打听询问。校园内可能提供的工作地点包括校系内各办公单位、餐厅、图书馆、书店、宿舍等等,机会通常留给积极争取、语言和表达能力较强的学生,通常须经过面试或甚至正式寄送履历应征的过程。
校外工作(off-campus job)
美国法律对于外国留学生在读书期间去校外工作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的工作必须要和自己所学的专业或者课程有关联,并且需要经过自己学校的相关部门批准。”这说明了去餐馆打工这种工作实际上是不可操作的,或者说是不可能"合法"的操作。如果偷偷去校外打工,那么只有当所有的知情人(包括你的雇主以及你提起过这件事的人)都瞒而不报,学校和移民局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你才能继续在美国居留;一旦打黑工的事被学校或者移民局知道,后果不堪设想。不但有被遗返的危险,还有可能被终生禁止再次入美。因此,千万不要挺而走险赔上前途实不划算。
全职F-1 学生第一年是不能在校外打工的,一年后则可以采用CPT或OPT形式,在校外打工。
CPT(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基本常识与规定,如下:
● CPT的目的在于为持有F1签证的学生提供校外实习的机会,使他们在就读期能够更好地将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场合。
● CPT必须和所学专业或者课程有密切联系,是完成学业的必要组成部分。
● 如果是有偿CPT,也就是拿工资的,必须向学校相关部门(一般是国际学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如果是无偿,则一般不需要提出申请,但绝对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
● 在学校全职就读(full-time student)满一年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CPT。
● 在工作时间方面,暑假期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其它时间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
● CPT累计时间最多为12个月,如果达到12个月,在毕业后不得申请OPT。而少于12个月的CPT不计入OPT,因此,如果想最大限度地利用实习机会,应该把CPT控制在12个月内。
对于留学生来说,在学时可以申请CPT,毕业时可申请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 OPT的性质与CPT相同,都属于实习,不同之处在于:OPT的开始日期只能在毕业以后,身份仍为学生(F1签证),可以全职工作。
● CPT必须与所学课程紧密相关,一般需要接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才能申请;申请OPT时不需要录用通知,在毕业后找到工作之前就可能申请OPT。
● OPT申请时间请咨询国际学生办公室,开始时间由申请人自行决定。目前规定,最早可以在毕业前90 天提出申请。OPT时间不超过12个月,开始日可以是毕业日起60天内的任意时间,至少每周平均要工作20 个小时。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申请人满足(1)未来的雇主加入E-Verify系统、(2)申请人的专业属于自然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STEM),两个条件者,OPT时间可以延长。
● 目前OPT规定,学生必须在90天内找到工作。为把握时间,有些学生会先找或面谈工作。工作时若获得雇主赏识同意,就可以向雇用的公司申请H1 工作签证,有机会更可长期在美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