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最高法院法官Michael Dambrot今天针对约大博士被判强奸一案作出裁决,认为早前对此案作出判决的安省法官祖克(Marvin Zuker)对被告明显存在偏见,故命令重申此案。
法官Dambrot指出,在案件审理中,无论是强奸案的报案人,还是其他当事人或目击证人,他们的诚信应该根据案件本身的证据来评估,而不是依据审判法官在阅读社会科学文献之后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假设。
“虽然我同意审判法官的意见,我们必须保持警惕,拒绝对妇女的行为有恶意的定型观念,但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对男人是否有强奸的倾向进行有害的假设,”法官Dambrot还说道。
被告不满被判强奸坐牢 称法官偏见希望重审
安省法官祖克在2016年7月作出判决,时年29岁的多伦多男子穆斯塔法(Mustafa Ururyar;下图1右)强奸约克大学27岁女博士曼迪(Mandi Gray;下图2)的罪名成立,同年9月,被告被判入狱18个月再加三年缓刑。
被告穆斯塔法为来自阿富汗移民,案发时也是约克大学的博士生。其律师团队在今年3月代表他在法庭上诉,希望重申其当事人一案,坚称法官祖克在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存有偏见。被告律师也将挑战祖克的法庭令,要求穆斯塔法为原告曼迪支付$8,000的法律费用。
案发在前年1月份
案发在2015年1月31日,这一男一女在多伦多市中心的至少两家酒吧喝酒之后,于次日凌晨2点半左右来到男方住处,他们随后不仅口交,而且还性交。
但女方说那天晚上男方一直辱骂她,说她是“穷鬼”,“荡妇”等等,使她感到和他在一起很不舒服。进入房间后,他把阴茎放入她的口中,随后还强奸她。
男方则说,他曾经告诉女方他有女朋友,即使一起到他住处时都想离开她,但那整个晚上女方都很积极主动,在酒吧的时候,她就用手在他腿上摸,试图挑逗他,那晚进入卧室之后,他们一起脱光衣服,然后上床,当时发生性交是双方同意的。
但法官祖克否决了穆斯塔法的证词,称他编造了各种细节,他甚至说女方主动得很,煽情得很,曾经还要来3P,这显然是不可信的,这些都从来没有发生过。
法官祖克在判决时不是用了常用的、概念更模糊、弹性更大的“性侵”,而是直接说,穆斯塔法强奸了曼迪,他直言不讳地说,那就是强奸(“Rape it was”)。
祖克还说,就本案来看,诚信是个最重要最关键的问题,他说他发现投诉者的证词是可信的,因此他不准备接受被告的证词。在谈到双方同意性交这一问题时,他还补充说,“行为模式不应该影响到我们对原告的判断,被告和原告之间的关系,没有及时报案以及在遭性侵犯时没有明显的身体反抗,都不能被视为'同意'的证据。”
据悉事发后受害人于次日到医院,数日后报警。为了寻求公正并澄清事实,这名原告甚至免除了禁止传媒公开其身份的禁令,也不惜将自己的真容让记者拍照(下图)。